根据《中国并购公会并购交易师管理办法》和中国并购公会(以下简称“并购公会”)并购交易师考试及认证委员会(以下简称“考试及认证委员会”)会议决定,特制定中国并购会并购交易师考核办法。
一、考核基本条件
(一)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5年以上并购相关业务经验;
(二)最近24个月无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三)最近24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70周岁以下。
二、考核对象的产生方式
(一)并购公会会员推荐或自荐入会一年以上的并购公会单位会员可推荐本单位员工参加考核,个人会员可自荐参加考核;
(二)并购公会授权的培训机构推荐
已参加PEMA等课程培训且考试成绩合格并符合上述考核条件的正式学员可被推荐参加考核;
(三)与并购领域相关的行业协会、自律组织或相关部委推荐;
三、考核程序
参加考核的人员本着自愿原则提出申请,按指定时间将以下提及的申报资料报考试及认证委员会秘书处:
(一)登陆并购公会官方网站(http://www.ma-china.com/)下载《并购交易师考核申请表》并填报;
(二)申报人员同时应向考试及认证委员会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本人一张2寸证件照片(近照),其背面注明姓名;
3.本人学历证明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核费用
申报考核人员每人交纳1000元考核费。
(四)并购公会并购交易师考试及认证委员会负责组织考核工作:
1.委员会秘书处负责收集整理考核资料,包括电子版资料和纸质资料;
2.委员会秘书处负责收取考核费;
3.委员会根据《并购交易师管理办法》对考核资料进行审核、评定;
4.委员会秘书处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汇总,将名单报并购公会备案。
四、考核工作安排
考核工作将分以下两期进行:
第一期:考核对象为并购公会现任理事及会长特别推荐之人士,2014年9月15日之前由秘书处将申报资料汇总,报委员会认证后,颁发《并购交易师证书》;
第二期:考核对象为并购公会会员单位推荐的人员,并购行业非会员单位从业人员,2014年11月30日之前由秘书处将申报资料汇总,报委员会认证后,颁发《并购交易师证书》。
考试及认证委员会对考核办法保留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