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并购交易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暂行)
根据《并购交易师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九条关于并购交易师考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 组织机构
1. 并购交易师培训与认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领导、组织和监督并购交易师考试工作。中心设置考务部具体实施并购交易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报名、考场设置、考试纪律、命题、监考、阅卷等工作,并依据本暂行办法制定考试、考务相关规定。
2. 各并购交易师培训中心设立专门机关或指定专人配合相关考务,负责所在地区的并购交易师统考工作。
3. 中心确定考试组织工作原则,制定考试工作方针、政策,审定考试大纲,确定考试命题原则,处理考试组织工作的重大问题,指导各并购交易师培训中心所在地区的考试工作。
4. 初级并购交易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按照国家秘密管理。
5. 每科目考试的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的保密期限,从该科目当年命题开始至该科目考试结束前允许考生离开考场的时间止。
二、报名条件
1.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者,可报名参加初级并购交易师全国统一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在读),或具有会计等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士;
前述高等院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持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其学历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并购交易师全国统一考试。
3) 品行良好。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并购交易师全国统一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 被吊销并购交易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 曾参加并购交易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者。
三、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1. 初级并购交易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中心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原则上每年举办4次,并可根据市场进行调整。具体考试时间和相关安排由中心在并购交易师官网和并购交易师官方微信中向社会公布。
2. 考试方式:采用中文、闭卷、机考或笔试。
四、考试科目
1. 初级并购交易师考试科目为:并购基础与战略、并购的法律规范与法律文件、并购尽职调查等3个科目,3科须同时报考,共用一张试卷,报名费为980元。
2. 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通过。试题类型共分为单选120道(0.5分/道,共60分)、多选30道(1分/道,共30分)、判断20道(0.5分/道,共10分)。
3. 考试范围在各年度中心发布的《并购交易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中确定。试题难易程度为易中难三级,各占比30%、50%、20%。
五、 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登录并购交易师官网站(http://www.certifieddealmaker.org/)的“并购交易师在线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和缴纳报名费。
六、 成绩和证书
考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并购交易师官网进行公布。
1. 通过考试者将获得《初级并购交易师》证书,证书在官网自行下载打印,也可向中心申请制作并邮寄(工本费200元/证)。
2. 初级并购交易师上传5年及以上相应并购经验认证资料,并经中心专家组审核通过后,可获得《中级并购交易师》证书并享有相关权益(详见官网)。
七、违纪处理
1. 参加并购交易师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及组织考试相关人员,必须遵守并购交易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规则、守则等,违者按照《并购交易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2. 应试人员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按照《并购交易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视其情节、后果,分别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离开考场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确认当年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或者终身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处理;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 考试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应当根据司法部制定的《并购交易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 有关事宜
1. 本办法的修改和解释,由并购交易师考试与认证中心确定后公布。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并购交易师培训与认证中心
2020年1月1日